公开平台: |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年05月17日 | |||
标 题: |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办理温馨提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有关精神,对受疫情影响的特困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办理指南附后: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办理指南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国家、省、市、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有关精神,现就“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办理指南公告如下:
1.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
01
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2
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
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03
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我中心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1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2
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3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2季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
申请材料
参保单位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按要求提交申请表至邮箱:蒋雯,1079135096@qq.com (企业养老)、胡诗昱,249092206@qq.com(工伤保险)、1290823802@qq.com朱建明(失业保险),或到德兴市澳门美高梅官网,美高梅官方网站首页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
资格认定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
我中心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
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补缴费款
1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
2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5.
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缓缴失业保险费
1
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
2
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3
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
1
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澳门美高梅官网,美高梅官方网站首页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电话:0793-7818375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电话:0793-781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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